第一点:坚持试点先行。
自2015年起,商务部先后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165个。鼓励各试点在监管、标准、信息化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 。目前,已经逐步构建起以“六体系两平台”为核心的制度框架2。目前,综试区内企业的跨境电商贸易规模占全国比重超过95%2,试点卓有成效。
第二点:完善支持政策。
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,坚持问题导向,持续完善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体系,累计出台近200项政策措施,形成近70项成熟经验做法2。比如在 2022年9月,商务部出台《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;同年11月,国务院颁布《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》;2023年2月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表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》等。
第三点:推动监管创新
针对跨境电商“小批量、高频率、碎片化”的特点,推动创设5种专属监管方式,适用B2B(企业对企业)、B2C(企业对消费者)等不同交易场景2。同时,税务方面的无票免税、外汇方面的动态核查等监管创新都受到了企业广泛欢迎,有力支持了跨境电商发展2。
第四点:便利零售进口。
近年来,商务部与有关部门一道,积极优化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措施,不断完善税收优惠安排、量身制定监管措施、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,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2。